闽信集团(00222)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生效) 4.1 提名委員會應履行以下責任: (1)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 及經驗方面)、協助董事會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為 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 (2)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 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 5. 匯報程序 1.1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是閩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 事會(「董事會」)屬下的小組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代表其審議載 於下文第 4 段的事宜。 1.2 提名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協助董事會檢討董事會的架構、 人數及組成、挑選具備合適資格的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 的獨立性、編制董事會技能表、支援本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表現。 2. 行政架構 2.1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部份須為 非執行董事,並至少需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2.2 提名委員會主席(「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 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任何會議若出現主席未克出席的情況,提名 委員會將從出席成員中選出一位代理主席主持會議。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