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等方面可持续发展的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ESG 与战略决 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 策以及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不少于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