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建立科学、 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投电力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下,将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 理行使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 控等基本原则,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加强过程管理, 完善监督机制,通过科学、适度授权,实现决策质量与效率相 统一。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授权范围 - 1 -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对象主要为总经理,确有必要时也可授 权董事长。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授 权对象另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授权对象不得向其他主体转授 权。 第六条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或者 发生重大危机,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紧急情况下,行使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