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 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六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四名,总会计师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第一条 为完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和 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 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