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HACLHACL(SH:600598)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一条 为提高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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