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HACLHACL(SH:600598)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离任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离任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且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自公 司董事会收到书面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可以决议解任 职工董事,自决议作出之日生效。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以向董事会提请调整或辞退高 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 除相关法律另有规定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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