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以下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以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指 定的联络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指定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