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 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公司设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作用,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 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 - 1 - 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公司涉及纳入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事项,须事先经 公司党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