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就海正药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 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