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002053) -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 辞任生效。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