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经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 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经营 层实施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 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 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