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LEPLEP(SH:600644)2026-02-05 12:4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6 年修订) (经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 年修订)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 董事全面介绍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适时安 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董事会办公室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应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并将上述情况计入工作笔录。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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