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司某一职务并负责管理有 关事务的董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 公平;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及 财务中心为公司薪酬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