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相适应,兼顾地区经 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二)责任权利对等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承担责任、能力贡献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薪酬止付与追 索机制。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