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3000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设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北京 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1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鼎汉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 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