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集团(01560) - 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14.41(a)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1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該通函原定於2026年2月6日或之前寄給股東。鑑於本公司需更多 時間確定通函所載的相關信息,以便向股東提供截至2026年2月27日集團的最新財務信 息,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進一步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的規定,將進一 步延長發出通函的期限延至不遲於2026年2月27日。 代表董事會 星星集團亞洲有限公司 主席 陳文輝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 Star Group Asia Limited 星 星 集 團 亞 洲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60) 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 茲提述星星集團亞洲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1月20日發布的公告(「該公 告」),該公告涉及本公司出售物業之主要交易。除非另有定義,本公告中使用的術 語與該公告中所定義的術語含義相同。 誠如該公佈所披露,本公司擬於本公司寄發通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