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3011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2月)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结合《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