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卫宁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卫宁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 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 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 责任。 致: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卫宁转债"2026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 健康大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邵彬律师、 李文婷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