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通过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财务总监叶建平先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陈桂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委员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