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23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 23 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 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天合光能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指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 23 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6. 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