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 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 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