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3016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2 月修订 | | |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慧 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成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