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 -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二月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提交,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本所律师同 1 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授予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做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有权 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