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 PING CARPET(00146) - 审核委员会组成之变动及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主席兼非執行董事─高富華先生;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溫敬賢先生;首席財務總監兼執行董事─龍至聖先生;非執行董事─唐子樑先生、毛家 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丹尼.葛林先生、榮嘉信女士、Nicholas James Debnam 先生、 任远先生 。 審核委員會組成之變動 太平地氈國際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唐子樑先生 (「唐先生」)已被董事會委任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 成 員,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 3.21 條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的公佈,內容有關未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3.21 條。本公司欣然宣佈,於唐先生獲委任為審 核委員會成員後,本公司已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 3.21 條有關審核委員會需最少由三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