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已结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5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6.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49,693.4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450,306.6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F1084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1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已结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 波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