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yyfpyyfp(SH:600963)2026-02-12 08:3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辞职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或者被解除职务的情形,由此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按规定在前述事实发生之日 起 60 日内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