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6886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辉先生、梁燕女士、陈志先 生、郑文贤女士、吴婷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董事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徐辉先生、梁燕女士、陈志先生、郑文贤 女士、吴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