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300919)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二月 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410000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1606 518038 上海市闵行区申贵路 669 号 1 楼 105 室 201100 网站:www.qiyuan.com 致: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伟新材料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