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股东通讯政策(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HUAMINGHUAMING(SZ:002270)2026-02-12 11:0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确立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 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第二章 总体政策 第二条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 度报告、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站的披露资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或披露平台以及公司网站上。 第三章 通讯途径 第三条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及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联系方式,以便 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询。H 股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 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股东通讯政策 (草案) 第四条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中所述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 连同核数师报告,(ii)中期报告,(iii)季度报告,(iv)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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