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