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 称"《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 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 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