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收购人")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炜衡")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编制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炜衡特作如下声明: 二〇二六年二月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一、炜衡及炜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炜衡同意收购人在其为本次收购所编制的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