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0029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2月)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 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