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30074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于2026年2月13日16: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决策管理,修订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办法》。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