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灵(30009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灵")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的出具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有关事 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对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有关 事实的了解和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