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30044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以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五条规定的说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以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规则》第五条规定的说明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 行业或者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 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简称"申 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 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一致,标的公司 秉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建设、高水平实施、高可靠运维、高质量 1 发展的经营理念,专注于开发及运营园区级、超大规模、定制化数据中心,是国 内优秀的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润泽科技在数据中心领域中的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