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频媒(00309)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权范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XINHUA NEWS MEDIA HOLDINGS LIMITED 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09) 戰略與投資委員會職權範圍 此職權範圍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通過的決議 案批准及採納。 1. 成員 2. 主席 i.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 ii. 主席缺席時,其餘成員推選一人代行職責。 3. 秘書 4. 法定人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5. 會議頻次 •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必要時可加開。 6. 職責 委員會職責包括: 7. 權力 8. 會議與報告 • 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 1 • 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 • 成員可包括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 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秘書; • 秘書缺席時,由出席成員選出代秘書。 9. 職權範圍修訂 • 董事會有權修訂、補充或廢除本職權範圍。 2 i. 審議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