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6〕020015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公司按照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 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 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