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