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股(00604) - 补充公告关连交易有关出售晶华电子70%股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04) 補充公告 關連交易 有關出售晶華電子70%股權 茲提述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內容有關出售 晶華電子70%股權的公告(「該公告」)。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 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1 根據業績補償協議,倘晶華電子於截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 的淨利潤低於該公告披露的金額,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深業鵬基須向沙河實業 作出補償。為防止晶華電子的業務運作於利潤擔保期內發生任何可能對其盈利 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重大變動,從而觸發深業鵬基的補償義務,並保障本公司 及其股東的權益,董事會謹此提供以下補充資料: 本公司進一步澄清,根據業績補償協議的條款,深業鵬基就任何累計擔保淨利 潤的差額及/或於利潤擔保期結束時發生任何減值虧損而須支付的補償總額, 不得超過深業鵬基於該交易中收取的總代價。 承董事會命 深圳控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