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00686)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686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 1 – 1. 組成 1.1 審核委員會(「委員會」)乃根據北京能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零 零年三月十四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 1.2 本職權範圍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根據不時修訂的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企業管治守則採納並生效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最後更新)。 2. 成員 2.1 委員會須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成員僅限為非執行董事,其中大多 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一名須為具備適當專業會計或 相關財務管理專長或資格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主席(「主席」)必須是獨立非執行董事,且須由董事會委任。 2.3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推薦及委任。董事會可於任何時候決議委任、罷 免、終止或取代任何一位委員會成員。 3. 會議 – 2 – 2.4 各成員任期直至董事會決定終止其委任為止。如成員不再擔任董事 職務,有關委任將自動撤銷。 2.5 本公司現任核數師事務所的前任合夥人自其停止擔任該核數師事務 所合夥人,或停止於該核數師事務所擁有任何財務利益當日(以較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