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KFMIKFMI(SZ:300666)2026-02-27 10: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王卫东律师、沈文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江丰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开展核查工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