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002090)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WISCOMWISCOM(SZ:002090)2026-02-27 10:45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中国·南京·鼓楼区石头城 6 号 05 幢 邮编 210013 电话:025-83680347 传真:025-83680020 网址:http://www.co-far.com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致: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指派杭仁春律师、杨群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 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出具法 律意见。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 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