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的人员。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六年二月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