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 酬水平相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睿智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