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要求的期限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公司章程》规定因董事辞职,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