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002966)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New Talent Law Firm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桐路 37 号 4 号楼 3-4 层,邮编 215021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银行"或"公司")委托,指派林晓莉律师、郭家骥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统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公布)(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 进行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