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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