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688609)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3. 公司2026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6年3 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 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 公司2026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九联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