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众传媒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A07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分 众传媒")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 13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或"本所")作为该项目的会计师,我 们以对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公司" 或"新潮传媒")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审核问询函中需要本所 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在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 ...